第七章 附 则


第七十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》同时废止。
  新华网北京10月28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表决通过城乡规划法,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。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这部法律。
  城乡规划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,共分七章七十条,分别为总则,城乡规划的制定,城乡规划的实施,城乡规划的修改,监督检查,法律责任,附则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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